最近在媒体上看到两则消息,感慨颇多。 一则是:“彬县百姓分享财政增收‘蛋糕’。”消息称:去年以来,彬县县委、县政府从财政资金中“挤”出4452万元,用于解决民生问题。其中,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投资2000万元,为通村公路建设投资4300万元(含上级专项资金),为发展农业基础产业投资260万元,为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投资1793万元,为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投资17426万元,为救助农村弱势群体投资247万元……使百姓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9月1日《咸阳日报》)。 另一则是:“濮阳县委、县政府带头违规修建办公楼。”消息称:2001年4月以来,河南省濮阳县委、县政府从财政资金中“挤”出3150万元,带头违规修建办公楼。该办公楼于2002年9月开工建设,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工程预算975万元。2004年6月竣工,实际面积18746636平方米,工程造价3284431万元,投资超出概算2237倍,目前仍拖欠工程款134431万元。“上行下效。”在县委、县政府的影响下,县纪委、审计局等部门也相继违规修建办公楼(2月27日《新华视点》)。 两则消息,两种用途,两种结果。两县所花的钱,都是从有限的财政资金中“挤”出来的。前者用其解决民生问题,百姓交口称赞;后者用其改善办公条件,群众啧有烦言。这一正一反,一近一远,折射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执政理念。 近年来,各地经济平稳增长,财政收入稳步增加。基于此,中央再三要求各级部门都要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关系经济长远发展的投入,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在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上。可是遗憾的是,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置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呼声于不顾,把有限的财力没有用在解决民生问题上,而用在了改善机关办公条件上。有些地方和部门,修建豪华“衙门”有钱,解决群众“看病难”没钱;购买高级轿车有钱,解决群众“住房难”没钱;动辄大吃大喝有钱,解决群众“行路难”没钱;借机公款旅游有钱,解决学子“上学难”没钱……造成财政收入与百姓收入不同步,经济增长与公众福利不平衡,没有把改革发展成果充分体现在解决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的民生问题上。 众所周知,财政资金是人民用血汗换来的。财政资金怎样花?为谁花?这不是一般性的工作方法问题,而是关系情为谁所系、权为谁所用、利为谁所谋的大问题。一言以蔽之,是关乎执政理念和执政能力的根本问题。所以,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钱为民所花”的执政理念。在这个问题上,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 |